2015年10月9日,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標準委員會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2015版并網逆變器標準AS4777.2,該標準將會取代AS4777.2:2005和AS4777.3:2005,過渡期為一年。相應地,所有基于舊版并網標準的澳洲CEC列名將統(tǒng)一在2016年10月9日失效。
新標準具體要求
該標準主要變更點包括:
u 并網逆變器需具備遠程通信和控制功能;
u 推薦逆變器配置電能質量反應模式從而提高對電網的支撐能力;
u 增加了針對儲能逆變器和離并網一體機的附加要求;
u 更新了過欠壓和過欠頻的保護點和保護時間;
u 并網逆變器需對電網電壓連續(xù)采樣并根據計算結果執(zhí)行相應的動作;
u 逆變器輸出功率必須隨電網頻率增加而等比例減少;
u 增加了多臺單相逆變器并聯(lián)使用或組合為三相機使用時的額外要求。
新標準的影響
該標準為并網逆變器進入澳洲市場的強制性要求,同時也是澳洲清潔能源委員會(CEC)指定的逆變器申請列名需符合的標準。2016年10月9日之后,不符合該新版標準的并網逆變器將不能在澳洲市場銷售,基于舊版并網標準的澳洲CEC列名將統(tǒng)一在2016年10月9日失效,需要提交新版并網標準的測試報告和證書重新申請CEC列名。